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目前共有核心执业律师60余名,律师助理10余名,绝大部分执业律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多数律师还具有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相关资格或建筑设计院、施工和房地产企业工作背景。他们长期致力于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相关领域的法律研究和实务操作,深谙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和实践。
争议解决
建纬争议解决业务中心在争议解决领域长期砥砺、精耕细作,深谙行业规律,持续专注处理各类争议纠纷数千件。业务中心秉承超越极致的理念,凭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借助标准化办案流程及技术工具,打造了众多经典案例,是值得客户信赖的争议解决专家。
公司法务
公司法律业务是本所的主要业务之一,建纬已经和正在为众多国内外著名公司、知名企业提供有关公司投融资、收购、改制、重组、境 内外上市、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综合法律业务。
不动产金融
不动产金融部作为建纬的重要业务部门之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不动产金融法律服务,已经和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业务关系。涉及的业务领域包括:债券类融资、涉外投融资(中国企业境外投融资、外国企业在华投资)、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上市融资、信托、资管计划、私募、银行、融资租赁等。
工程总承包
建纬成都设立工程总承包团队并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法律服务,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标志性工程等建设法律服务领域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可以为建设项目业主、房地产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解决方案。先后参与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起草。
房地产
建纬设立房产部,在全国首创了包括项目发展初期的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使用权流转、房地产项目收购、合作建房、房产租售及抵押、银行按揭等在内的房产部与经营全过程法律服务模式,并在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之外,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
建设工程
建纬设立工程部并首创了工程建设全过程法律服务,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标志性工程等建设法律服务领域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可以为建设项目业主、房地产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建工司法解释》(一)和(二)合并版
最近大家把学习重心都放在建工司法解释二上,但建工司法解释一并未完全失效,我们需要同时学习掌握两个建工司法解释。为方便大家学习和运用两个建工司法解释,本文根据内容以分章节的形式对两个建工司法解释进行合并编辑如下:引言(序文)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我所成功承办《跨境流域水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国际规则研究》课题推进会
7月19日,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站项目开工一周年之际,由中国建设行业贸促会国际规则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则委")主办的《跨境流域水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国际规则研究》课题推进会在成都成功召开。“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下称研究院)、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支持单位,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承办本次会议。来自法律界、工程咨询界、企业界及学术界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结合研究院正在研制的《水项目
最高法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简析
202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六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旨在帮助理解同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建工司法解释二》)。以下是笔者根据六个案例的要点汇总:案例核心裁判规则案例一发包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资质借用情形的,借用资质的人可直接向发包人请求支付折价补偿款。案例二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请求分包单位和施工
建工办案实践思辨系列 | 工期违约金抗辩的终极王炸:支解发包导致总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提升代理格局正确选择诉讼策略
引言司法实践中,违法分包、支解分包、转包、挂靠引发的施工合同无效问题屡见不鲜,裁判规则与抗辩路径已形成行业共识;但发包人支解发包进而导致总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却较为罕见,极易被代理律师忽略。笔者近期承办一起典型案件:某施工企业承接开发商商住楼项目,签订总包合同后,施工企业完成了工程建设,因开发商拖欠两千余万元工程款,施工企业于三年前提起诉讼维权。诉讼过程中,开发商未依法提起反诉,反而另行起诉主张该项
建工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稿条文对比表
前言备受全国建筑业与法律界瞩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于明日(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 从最初的《征求意见稿》到如今最终敲定的《正式稿》,历经多轮研讨与社会意见吸纳,两版条文在结构和用词上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正式稿不仅在条文总数上进行了精简与合并,更在诸多细节表述上进行了微调。 关于这些法条文字变化背后的实务核心痛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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