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的全面开展,2020年4月10日,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在律所会议室召开《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订)课题组成立后的第四次会议,就课题组形成的《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订)代拟稿初稿的内容以及框架设计进行讨论。会议邀请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蜀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川建筑行业知名企业单位代表参会。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课题组全体律师及在所律师共计三十余人参会。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樊地建律师作为本课题的总协调人,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受邀的莅临人员,向受邀人员表示欢迎并简要阐释了本次会议的目的以及课题的预期成果。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钟凯博士作为总负责人,代表课题组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条例起草的工作背景、课题来源、前期成果、框架构成等方面,梳理了修订的总体思路:一是把握修订的“新”,修订工作应当积极吸收政策文件的最新指示精神;二是突出四川特色,立足实际,突出四川建筑行业关于条例修订的主要观点;三是优化和精简条文结构,在上位法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条例不做冗杂安排。
各受邀单位代表对本次修订工作表示充分的认可与支持,并就目前代拟稿初稿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行业的专业视角提出各自的观点。其中,受邀单位代表对工程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业主单位依据“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拖延办理结算、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区别监管、工程垫资施工等问题进行了重点交流与探讨,就前述问题如何纳入《条例》的规范范围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会议最后,樊律师和钟凯博士向参会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表示将尽快将各方意见进行梳理并予以反馈,同时也欢迎各受邀单位在后续能够给课题组提供更多的书面意见。
此次会议探讨了问题,分享了观点,凝聚了共识,提出了建议,为下一步推进修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课题组将在充分吸收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完善稿件,并提交四川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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