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司,股权绝不能五五分
前言

很多创业者第一次听到这句话都会觉得不理解,五五分不是最公平吗?两个人一起创业、一起出钱、一起担风险,为什么不能各占50%?问题恰恰就在这里——50%:50%,看上去最公平、最讲情义,在公司治理中,却是埋在公司治理里最隐蔽、最致命的一颗雷。多少创业搭档、夫妻股东、好友合伙人,始于情投意合,崩于股权对等,最终公司僵局、对簿公堂、企业猝死,连体面都不剩。

但事情偏偏有一个例外——蜜雪冰城。蜜雪冰城上市后,很多人发现:创始人张红超、张红甫兄弟,真真切切是各持42.78%股份,近乎严格均分,却把一杯几块钱的柠檬水,做成港股上市、全球数万家门店的茶饮帝国。
于是,一个极具张力的问题出现了:为什么大多数公司五五分是死局,而蜜雪冰城的均分却成了传奇?答案,其实就藏在法律风险、人性底色与制度兜底三者的博弈里。
一、实务痛点:股权五五分,是公司治理的“绝症级”风险

从法律视角看,50%:50%股权结构,本质上是一种“互相否决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多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或过半数表决权通过为原则。正常情况下,只要有一个核心控制人,公司内部即便存在意见分歧,也总能往前走。但五五分不同,它天然容易形成一种局面:谁都不服谁,谁也动不了谁,因此,一旦股权对半分,极易触发公司僵局。
1.决策瘫痪,任何事都可能“卡壳”
股东会表决事项,小到分红、高管聘任,大到融资、对外担保、修改章程、增资扩股:双方意见一致,公司能正常运转;双方意见相悖,公司立刻停摆。没有一方拥有一票决定权,没有一方拥有相对控制权,公司就可能会陷入“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死循环。
2.内耗致死,股东内斗比外部竞争更可怕
实务中大量案例显示:一方控制公章、执照;一方控制账户、业务;互相不配合、不签字、不开股东会;经营停滞、客户流失、债务爆发。很多公司最后不是死在市场,而是死于股东互耗。

这里便有一个极具戏剧性的案例——真功夫。这家曾在中式快餐领域风头无两的品牌,创始人蔡达标与小舅子潘宇海各持有50%的股权(后因融资稀释),持股对等。正是这个看似“公平”的结构,让双方陷入了长达数年的控制权缠斗。蔡达标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共计3000多万元,最终身陷囹圄;潘宇海一方则将对方告上法庭,董事会决议一再被撤销。一场家族内斗,让真功夫错过了扩张的黄金窗口期,品牌声誉严重受损,至今仍难言走出泥潭。
这就是股权均等分配架构存在的重大弊病——当任何人都不具备绝对控股表决权的情形时,人性的贪婪、猜忌与防范本能便会迅速填满权力的真空,将公司拖入无穷无尽的内耗。
3.股东会无法决议,公司可能走向解散
股权五五分最坏的结果,绝非仅止于股东内部纠纷,它可能直接导致公司司法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简单来说就是:股权对半→长期僵持→决策瘫痪→公司经营困难→一方起诉→法院判决解散。
现实里,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双方各持50%,几年不开会、不经营、不决策,公司彻底停摆,最后只能由法院“宣布死亡”。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公司法实务中每天都在发生的真实悲剧。比如,广西桂林的一家公司,股东双方各持股50%,公司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社保参保人数归零,股东两年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法院最终判决解散。

又如四川眉山市凤鸣屠宰公司,因为两位股东各占股50%,意见严重分歧,股东杨某直接将挖掘机、装载机开到公司门口堵死经营通道,致使公司停业,直到法院介入调解才勉强化解——但能得到法院调解“救活”的,只是少数。
二、破局样本:蜜雪冰城的五五分,为何能逆天改命?
蜜雪冰城的股权结构,公开信息清晰可查:
创始人:张红超、张红甫,兄弟二人上市前股权:张红超42.78%,张红甫42.78%,合计持股:85.56%,绝对控股外部机构:美团龙珠等合计约10.9%,核心管理层+员工持股:约3.54%。
它是真正意义上的五五分,却没有陷入僵局,反而一路狂奔。它的安全,来自三层不可复制的支撑:
1.底层支撑:血缘亲情,是最朴素的“利益共同体”
蜜雪冰城的五五分,首先是人对了,结构才对。张氏兄弟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从路边小摊一起吃苦起家,共同经历过创业最黑暗、最艰难的岁月,这种关系,自带三个天然优势:
利益高度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信任成本极低:不用互相提防、算计、挖坑;
长期主义一致:不追求短期套现,更看重家族事业传承。
在商业世界里,情义不能当饭吃,但可以避免绝大多数内耗。很多五五分失败,不是结构错了,是人错了:只是合伙人,不是亲人;只有利益,没有情义;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2.制度兜底:亲兄弟,明算账——一致行动协议
如果你以为蜜雪冰城只是靠兄弟情义,那就太天真了,真正关键的地方在于,他们没有把公司命运完全押在“感情”上,而是用法律给感情上了保险,公开资料显示,张氏兄弟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简单说,就是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表决;如果出现意见分歧,以其中一方意见为准:股东会、董事会表决时,双方保持一致意见;若出现分歧,以张红超意见为准。

这一纸协议,从法律上解决了五五分最大的bug:名义上股权各半,实际上决策权是统一的。蜜雪冰城,先用亲情托住股权,再用制度守住底线——对外:控制权高度集中,决策高效;对内:利益均分,不伤感情;对未来:避免公司僵局,杜绝解散风险。
3.治理极简:股权集中,拒绝复杂博弈
蜜雪冰城股权结构极度干净:没有复杂代持;没有多层嵌套;没有太多投资人指手画脚;核心控制权牢牢握在家族手里。
在茶饮这种快扩张、强执行、重供应链的赛道里,决策效率=生命力。张氏兄弟的绝对控股,让公司在扩张、加盟、供应链、出海等关键节点,从不被股权内耗拖后腿。
三、为什么绝大多数股权均分都会崩?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对等股权结构,既没有蜜雪冰城的兄弟信任基础,也没有一致行动协议的制度兜底。一个又一个创业团队的悲剧,反复验证了这一点。

西少爷肉夹馍曾以一篇《我为什么要辞职去卖肉夹馍》引爆互联网,迅速走红。然而,这家带着光环诞生的“网红餐饮”,创始人孟兵、宋鑫、罗高景三人,在引入投资、协商VIE结构时,因为投票权设定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宋鑫被移出管理层,双方公开交恶,最终创始人团队解散。宋鑫另起炉灶创建“新西少”,与孟兵的“西少爷”直接竞争,但最终谁也没能走得更远——一个估值数千万的项目,最终毁于股权分配与控制权设计的重大缺陷。
另一类更具警示意义的股权均分案例,发生在夫妻合伙人之间。有“中国巴菲特”之称的赵丙贤与前妻陆娟,年轻时共同创立了中证万融投资集团,赵丙贤持股80%,陆娟持股20%。2010年双方婚姻破裂并启动离婚诉讼,案件从2010年打到2025年,历时十五年,其间上演了伪造股权转让协议、抢夺公司保险箱,甚至报警抓前妻的闹剧。2025年11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双方平均分割中证万融股权,各持50%。因股东持股比例变为均分,沃华医药自此被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一场横跨十五年的股权拉锯战,不仅耗尽双方精力、激化对立,更让上市公司长期处于控制权悬空、决策瘫痪状态,错失大量战略机遇,代价难以估量。
这些案例共同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多数股权均分死局,并非死于市场,而是死于人性。当合伙人没有血缘亲情般的深度互信,一致行动协议付之阙如,表决规则模糊不清——任何一次利益分歧、任何一次意见不合,都可能让公司陷入停摆,甚至触发司法解散程序。
四、法律哲学:公平是理想,可控才是生存之道
回到公司法的底层逻辑:股权分配的核心,从来不是“公平”,而是“有效”。有效,就是有人拍板;有效,就是不发生僵局;有效,就是公司能活下去、长大。
实务中我们给客户的股权设计建议,永远是这几条:
1.必须有一个核心大股东,拥有相对或绝对控制权(≥51%,最好≥67%);
2.避免50%:50%、33.4%:33.3%:33.3%这类致死结构;
3.合伙人之间,宁可股不同权,也要权有归属;
4.提前设计: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股东会规则、退出机制;
5.真到无法调和,用股权回购、公司分立、股权转让替代司法解散。
一句话:能用制度解决的,别用人性考验;能用提前安排避免的,别等法庭见。
五、结语:股权五五分,可遇不可求

所以,我不是鼓励大家去模仿蜜雪冰城,而是在提醒每一位创业者:如果你们不是生死与共的亲兄弟,如果没有极强的信任基础,如果没有一致行动协议、清晰的表决规则托底,请谨慎采用50%:50%的持股比例。
蜜雪冰城的成功,是情义+制度+时代+赛道共同造就的极小概率事件,它温暖、励志、有人性光辉,但不具备普遍复制性。对绝大多数公司而言:一个人说了算,是责任,不是独裁;股权有主心骨,是安全,不是不公。
愿每一位创业者:始于情义,立于规则,久于治理,终于长远。别让一手好牌,毁在一个看似公平、实则危险的股权结构里。
作者介绍

唐 梅
建纬成都所权益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专注公司法实务——公司治理、股权设计、控制权安排、股东纠纷解决,助您创业之路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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