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一带一路”投资建设运营模式的“争议解决”方案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在成都圆满举行。本次会议由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主办、中国建设行业贸促会国际规则研究委员会承办,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支持单位全程参与会议筹备与组织工作。会议以闭门研讨形式召开,来自高校、工程管理、造价咨询及争议解决实务领域的多位权威专家齐聚蓉城,围绕“争议解决”方案的核心制度设计展开深入论证。

本次研讨会是在8月上旬上海专题研讨的基础上召开的第二次专题会议。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院长、中国建设行业贸促会国际规则研究委员会主任朱树英、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谢洪学、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董事长王宏毅、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董事长潘敏等行业专家,重庆大学工程管理系教授杨宇、副教授徐波、四川大学基础设施投融资与运营研究中心主任陈传等高校学者,建纬银川分所主任王冰、副主任王富福、张树宝,建纬成都执行主任徐荣兰、合伙人杨涵、谢思洁,课题组成员吴江婷,以及成都建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邹小春、尹理军现场参会。西南政法大学区域国别学院院长张春良等专家通过线上方式参与研讨。会议由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樊地建主持。

会议伊始,樊地建主任介绍了争议解决条款是《“一带一路”投资建设运营合同(示范文本)》的核心设计机制。当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建设项目规模持续扩大,跨境争议解决的需求日益迫切。在此背景下,构建一套科学、专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争议解决机制,已成为护航企业跨境发展的关键支撑。

王树友、孙宁连、卢安龙(从左往右)
随后,各分课题组组长:建纬青岛分所主任王树友、建纬南京分所主任孙宁连、建纬贵阳分所主任卢安龙分别就争议评审机制前移、仲裁机构选择、国际调解分课题的专项研究进展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报。

在专家研讨环节,现场气氛热烈而务实。与会专家结合各自深耕领域,从跨境工程实务、国际惯例适用、多元解纷机制衔接、中外法律文化差异等视角踊跃发言,就条款框架设计、程序衔接节点及实操落地细节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大学陈传教授提出,合同范本应模块化设计,灵活适配多种项目交付方式,以增强不同场景下的适用性;重庆大学杨宇教授对部分条款措辞提出了更为严谨的修改建议,并期望正式推出的示范文本能够体现鲜明的中国色彩;建纬银川分所主任王冰针对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流程安排提出了修改建议;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谢洪学强调要坚定信心、自成体系,不应简单模仿FIDIC合同条件,而应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合同标准。


开元咨询集团潘敏董事长就独立保函的开具规则、争议评审小组的组成方式及争议评审的效率提升等条款提出了系统性修改建议;重庆大学徐波副教授则聚焦争议避免协议书的机制设计、涉及独立保函的相关条款衔接以及快速评审程序的具体操作细节,给出了针对性意见;晨越建管集团王宏毅董事长提出,合同文本应具备广泛约束力以覆盖更多主体,从而保障项目持续推进,同时他还提出了将在海外使用的示范文本逐步引进国内使用的创新思路。


西南政法大学区域国别学院张春良院长通过线上发言,对专家评审的性质定位、评审结论在后续仲裁中的使用、以及调解协议在新加坡调解公约下的执行问题提出了专业见解。建纬银川副主任王富福、张树宝,建纬成都执行主任徐荣兰也针对文本中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组成、独立保函的开具等相关条款等分别提出了各自的修改建议。
研讨过程中,线上线下观点交汇碰撞,不同专业背景的思维火花频现,多项前瞻性、可落地的改良思路在讨论中逐渐凝聚。这些真知灼见为课题组进一步打磨条款、提升方案的国际适配性和实务可操作性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撑。

会议最后,朱树英院长作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丰硕成果,指出与会专家从不同维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争议解决”方案的制度完善提供了坚实支撑。朱树英院长进一步明确了下一阶段的修改计划与时间安排,要求课题组在充分吸收本次研讨共识的基础上,在9月15日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前完成条款修订,并按照既定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专家复审、意见征询及终稿论证等后续环节,确保示范文本的高质量按期发布,为“一带一路”投资建设运营提供坚实的争议解决制度保障。
此次成都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是《“一带一路”投资建设运营合同(示范文本)》“争议解决”方案论证工作的重要节点。与会专家结合实务经验提出的各项修改建议,为下一步条款的细化完善提供了清晰指引。课题组将充分吸收这些意见,确保示范文本更贴近海外工程实践,更具可操作性。该示范文本的最终推出,将有效帮助中资企业防范和化解跨境建设中的法律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为“一带一路”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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