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执行主任徐荣兰律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党支部副书记王玉有律师受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的邀请,作为论证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25〕4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要求,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拟定于7月30日对《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修订稿)》开展专家论证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特召开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成都市城管执法总队智慧执法支队长骆勋、成都市城管执法总队大队长覃艳华等领导。
在专家论证会上,骆勋支队长首先对与会专家表示了欢迎,随后覃艳华大队长介绍了《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修订稿)》的意义和任务来源、工作概况、编制过程以及编制依据等情况。成都市城管执法总队前期做了大量的修订工作,《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修订稿)》的附件有3个(仅附件1《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计算基准》有465项之多),多次向区县行政执法机构和公众征求修订意见。
论证环节,与会专家分别提出审查、修订提议,并展开热烈讨论,最终形成了修订稿的《专家论证会意见表》,并审议通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最后,骆勋支队长、覃艳华大队长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同时也感谢与会专家的辛苦付出,上述修订稿基本完善,力争早日颁布。